局长信箱  
   
关于启用新版票据的通知
来源:殷都区财政局    发布时间:2010-01-06    作者:
字体大小:[  ]

通 知

       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票据管理,确保“收支两条线”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,根据《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09年财政票据式样及印制技术规范的通知》豫财办综[2009]13号文件要求,对2010年度财政票据进行调整,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启用新版票据,现在使用票据于2009年12月31日停止使用。

附件:

新版票据种类

一、 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票据

1、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罚没收入专用票据(微机)

2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

3、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(社会保险费专用)

4、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(初中高中专用)

5、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(社会抚养费专用)

6、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(1元)

7、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(5元)

8、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(10元)

9、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(20元)

10、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(50元)

二、罚没票据

1、河南省罚没收入统一票据

2、河南省罚没收入统一票据(50元)

三、统一收款收据

1、河南省统一财务收款收据

四、其他财政票据

1、河南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

2、河南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

殷都区财政局

2009年12月22日

 
安阳市殷都区财政局版权所有
技术服务:安阳市殷都区信息中心
技术支持:安阳市殷都区信息中心软件开发部
服务电话:0372-3996002  邮箱:ayydcz@163.com  豫ICP备10014962号 管理
强烈建议使用Internet Explorer 6.0或以上版本: 1024*768 分辨率浏览本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