局长信箱  
   
安阳市财政局为民办好十方面实事情况汇报
来源:安阳市财政局网站    发布时间:2009-12-08    作者:
字体大小:[  ]


        2009年以来,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市委、市政府向全市人民承诺的十方面实事开展工作,重点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、最直接、最迫切的问题,让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,市财政局在认真抓好主办实事落实工作的同时,积极优化支出结构,千方百计筹措资金落实好其他实事所需资金,不折不扣落实支农惠农等各项政策,有力保障了市委、市政府向全市承诺的十方面实事的顺利开展。

一、关于实施好农民的各项补贴,较大幅度提高农资综合直补、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标准情况

        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:2009年2月省政府决定提前在全省实行对种粮农民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,我市于2月中旬迅速调整成立了市“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办公室”。在省下发的39394万元补贴资金的基础上,各县(市、区)拟定直补方案,于2月24日及时上报省直补办审批。2月25日省批复我市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补贴面积共472.66万亩,补贴资金共计39465.8万元,其中粮食直补7929.93万元,农资综合直补31535.97万元。3月9日,全市39465.8万元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全部兑付到我市110万种粮农民手中,比省委、省政府规定的3月15日兑付完毕提前了6天。

二、关于将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分别由375元和230元提高到500元和300元,继续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、免费提供教科书,补助农村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情况

        2009年,我市继续实施农村免费义务教育。从2009年春季学期开始,全市农村中、小学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由2008年的375元和230元,提高到了初中(含特教)生均530元/年,小学生均330元/年,逐步实现了城乡办学条件的均衡。同时,继续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、免费提供教科书,补助农村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。2009年以来,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,我市已落实“两免一补”资金32134.8万元,其中: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(含取暖费)25214.2万元,农村中小学免费教科书资金5032万元,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1888.6万元。按类别分,中央和省级资金29444.8万元,市级配套资金2041.9万元、县级配套资金648.1万元。全市农村54.2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免费上学政策,其中2.9万名寄宿制家庭困难学生享受生活费补助。

三、继续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

        2009年,我市继续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。2009年,我市已落实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资金3295.4万元,市本级城市低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“一免一补”资金30.6万元,共计3360.3万元。按类别分,中央和省级资金2636.6万元,市级配套资金693.1万元。全市14.4万名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免除学杂费政策。

 
安阳市殷都区财政局版权所有
技术服务:安阳市殷都区信息中心
技术支持:安阳市殷都区信息中心软件开发部
服务电话:0372-3996002  邮箱:ayydcz@163.com  豫ICP备10014962号 管理
强烈建议使用Internet Explorer 6.0或以上版本: 1024*768 分辨率浏览本站